盈新发展(0006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等[3] 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 5%且绝对金额超 500 万元等[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含主要会计政策未披露等[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含涉净资产 10%以上重大诉讼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 20%且无合理解释[7][9]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 20%以上[9] 处理措施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需及时补充更正公告[9] - 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措施,审计监察部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0]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并检讨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2] 从轻处理情形 - 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大部分损失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5] -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5] - 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认定其他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5] 处理方式 - 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15] - 处理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15] - 处理方式包括赔偿损失[15] - 处理方式包括解除劳动合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