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3015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沟通[2] 工作原则与负责人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1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11]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渠道建设与管理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现场参观与信息披露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0]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业绩说明会 - 深交所鼓励公司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4] 诉求处理与档案保存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积极配合调解[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9] 督导与内控 - 保荐机构等对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19]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2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9] - 对投资者关于已披露信息提问充分分析、说明和答复[29] - 重要或具普遍性问题及答复应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显著刊载[29] 办法执行与修改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32] - 办法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