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00201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世荣兆业世荣兆业(SZ:002016)2025-10-15 10:4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董事时采用,每一股份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需重算[2]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数分别计算且分开投票[3] 投票限制 - 可分别或集中投候选人,所投人数不超应选人数[3] - 对候选人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投票无效[3] - 所投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所有选票弃权[3] 选举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候选人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4] - 等额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董事会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4] - 差额选举,获票超二分之一且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者当选[5] - 差额选举因得票相同无法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