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002016)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规定 - 制度经2025年10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投诉处理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投诉,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责任人[6] - 自接到投诉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10] - 可现场处理的投诉应立即处理当场答复,无法立即处理的60日内办结[10] 其他措施 - 建立投资者投诉事项分类处理机制[3] - 在网站公示投诉渠道和流程,确保热线办公时间有人值守[6] - 加强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和经费支持,建立考核问责机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