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00201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职责与决策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3][14] - 会议对相关报告评议,将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2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