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科药业(688373) -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盟科药业盟科药业(SH:688373)2025-10-15 10:4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4] - 特定人员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8] - 变更定期会议事项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时董事委托出席有限制[18] - 非现场会议按特定方式计算出席人数[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19] 提案表决规则 - 所审议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同意票[22]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2]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24]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24]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1] - 董事会可修改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2]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