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5] 任期与会议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9][10] 表决与制度规定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0]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