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源康医药(0241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函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由郑州泰基鸿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贝沃特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发起设立[11][3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MA2B3D0G3Q[3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6.5818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80,065,818股,均为普通股,含4,608,000股非上市股份及375,457,818股H股[42][48] - 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以港元认购及买卖;非上市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1][13][48] 会议相关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10月30日下午1时30分在上海举行[4][11][22] - 代表委任表格需在10月29日下午1时30分前送交指定地点[5][24] - 为确定H股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权利,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须不迟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4时30分将过户表格及相关H股股票交回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22] 公司决策 - 董事会建议对组织章程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并撤销监事会[3][14][16] - 董事会建议采纳2025年H股激励计划,计划限额不超截至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的2%,由现有股份拨付,不涉及发行新股份[3][12][14][18][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依持股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人员致公司损失时要求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董事会起诉[65][6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0]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遗失股票补发,公告期和展示期均为90日,每30日至少重复刊登一次公告,公司在90日期限届满且未收到异议时,可根据申请补发票[72][7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01人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任何时候需有1/3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至少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8][144]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34名,财务负责人1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154][155][15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2/3;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70][171][17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公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业绩公告[17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