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中锐股份中锐股份(SZ:002374)2025-10-14 12:02

财务资助规定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5种情形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助[7]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 - 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资助操作流程 - 应与被资助对象签协议,约定相关内容[7] - 提供资助前财务部门做风险调查,审批通过后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9] 成本与披露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7] - 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未清偿等情形及时披露并说明补救措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