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披露发行文件[8]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2]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2]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18]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募集资金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的用途[20]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公告[21]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21]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在1个工作日内披露[21] - 知道进入破产程序相关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24]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法院提交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主要内容及财产状况报告[22]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22] 信息披露情形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6]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6]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无法保证或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13] - 对未经审计财务信息差错更正,同时披露更正公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对经审计财务信息差错更正,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若影响广泛或致盈亏性质改变,披露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信息[18] 信息披露管理 - 发生重大事件未披露时,相关人员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文稿经董事长审核、董事会秘书签发后披露[27]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后在法定时间内对外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配合披露[29] - 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0] - 公司向主承销商报送信息披露文稿和文件并在指定网站公布[30] - 董事长对非定期信息披露负责,董监高对财务报告负责[32] - 已上市企业可豁免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但按上市地要求披露[3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重新审议并报备披露[35] - 本制度生效后原《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36] 监督主体 -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接受央行及交易商协会监督[32]
西子洁能(002534)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0-14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