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00253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10-14)修订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关联人担保、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并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3] 交易期限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4]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6]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1] 披露与监督 - 独立董事监督年度关联交易及协议情况[2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各环节,对价格公允性发表意见并向股东会报告[25] - 按类型披露关联交易内容,信息披露按规定执行[25] 制度相关 - 指导约束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补充《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27] - 接受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束,有冲突调整,未列明以其规定为准[27]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废止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