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0012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洪兴股份洪兴股份(SZ:001209)2025-10-14 11:46

交易规定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需知悉禁止规定,不得违规交易[7] - 买卖前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1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等多种情形下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21] - 离职后六个月内等情形不得减持[19][20] 减持披露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6]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18]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8] 禁售期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2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25] 其他规定 - 新任人员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10][11] - 变动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内容[12] - 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3][14][31] - 公司可规定更长禁转期等[27] - 董事会秘书管理股份数据信息[27] - 违规公司可处分[30] - 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