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及高管任职与减持规定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4]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6] 董事及高管增减持时间与比例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增减持[8] - 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9] 董事及高管减持其他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12] - 买卖股票及衍生品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份,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