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沈烈、余有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1][9]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且不在特定股东任职[5][13][21]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15][23]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8][16][2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8][16][24]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9][17] -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9][17] - 余有松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任职后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情况不适用相关职称等要求[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