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000711)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两日[3][4]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4] - 变更会议事项需提前发通知,不足一日顺延或获认可[9]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一人不超两名[14][15] 决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举手表决或书面记名[19][20] - 现场当场点票,书面及时统计宣布结果[21][22] - 非现场规定时限后下一工作日通知结果[22] - 除特殊情形,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23] - 特定情形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职权和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6] - 利润分配等先按草案决议,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27] - 审议方案明确股本变动调整原则[27] - 提案未通过,一月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8]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3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34]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