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长期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3][4] 决策机制 -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各在权限内决策[8] - 董事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与监督,董事长是实施负责人[8][9] - 证券投资等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1] -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立三个阶段[12]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10][11]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2]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在公司中长期规划框架下制定自身规划并进行对外投资[13]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2]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2]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时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时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7] 人员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等人员并进行考核[19][21] 资产盘点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核对[23]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公司及子公司须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5] - 子公司应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并及时报送信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