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SZ:002521)2025-10-14 11:17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3]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控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人员推荐 - 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13]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含职工监事)的二分之一及以上[17] 重大合同定义 - 重大合同指合同额超子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10%、执行产生净利润预计超上年度子公司净利润10%的合同[23]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资金、融资管理由公司财务部统一集中负责[32] - 子公司应制定财务制度报公司备案,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32] - 子公司应接受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2] - 子公司预算纳入公司预算管理,完成编制后向公司报备[32] 信息报告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按制度报告信息[34]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并持续汇报进展[34] 监督审计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部门对子公司财务和内审工作监督指导[37]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进行审计及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37] 绩效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经审核、审议和批准后实施[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