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联合水务联合水务(SH:603291)2025-10-14 11:02

董事相关 - 董事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8] - 8种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如贪污等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9]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职结束后仍有效[7][13][1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1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上半年审议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下半年召开第二次会议[3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8][4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送达书面通知[31]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的除外[37] -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事一表决,一人一票制,会议所议事项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方可通过,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7] 其他 - 投资决策由董事会委托总裁拟定方案提交审议,超出授权范围需提交股东会[52] -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3]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