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歌尔股份歌尔股份(SZ:002241)2025-10-14 10:46

委员会组成与补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独立董事离职,公司应自离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薪酬方案与披露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和方案及长期激励计划方案,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8] 会议相关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不受通知时限限制[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6] 其他规定 -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1] - 不具备董事任职资格或应解除职务未解除的董事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无法形成有效意见的由董事会直接审议[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17] - 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本细则“以上”“内”包含本数,“过半数”“低于”不含本数[20] - 本细则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