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有相关岗位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辞职与补选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需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4] 职权行使 - 应在审计等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28]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32]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