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撤销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1] 董事任职资格与规定 - 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犯罪缓刑期满未逾2年等[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3] 董事义务与行为规范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3] - 未经决议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自营同类业务[3] 董事辞职与履职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5] - 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5]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最长2年内有效[5]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正副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委员会设置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宜[6] 董事会职权与交易审批 - 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6][7] - 多种交易情况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如资产总额占比等[7][8][9] 董事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 - 临时会议不迟于会前1个工作日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0] 关联董事表决规则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相关会议和决议有规定[10] 董事会决议相关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0]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异议并记录可免责[10] 董事长职责 - 督促决议执行,了解执行情况并采取措施[10] 董事信息关注 - 关注媒体报道,不符情况要查明并披露,必要时报告[10]
国新健康(0005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