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00050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国新健康国新健康(SZ:000503)2025-10-14 09:00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从984,176,136.00元修订为979,252,472.00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从984,176,136股修订为979,252,472股[4] 股东与股权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治理结构调整 - 撤销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3] 决策审议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发生的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净利润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其他超5000万元[1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16][1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设独立董事3人[1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6]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6] 重大投资与交易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计划[27]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为重大投资计划[28]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2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28][2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35][3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