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30024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 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 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 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