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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瑞丰高材瑞丰高材(SZ:300243)2025-10-13 11:16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治理及管理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 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 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公司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 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