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职务变动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2] - 免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应现场检查公司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1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审议事项与会议要求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管理办法》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5][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31] 委员会组成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3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配合考察[38]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40] - 给予适当津贴,方案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44]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4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天提供资料[43]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4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0] 其他 - 必要时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4]
宁波方正(3009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