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0006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25] 公司保障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