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SH:603182)2025-10-13 10: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9]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投票权征集与实施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3] 决议相关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