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多方面[5]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渠道建设 - 公司需设立畅通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6]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公司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8] 档案与公告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3] 渠道维护 - 公司应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14]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6]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7]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平台管理 - 公司应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指派专人回复投资者[22] - 公司可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举行“上证e访谈”[22]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2][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