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后者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 其他事项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7]
山大地纬(688579) - 山大地纬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