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6]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类事项[9][10] 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13] 资金往来检查 - 公司审计委员会至少每一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1] 董事会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交易审批流程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批准[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并由股东会批准[22]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两个交易日内[32]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山大地纬(688579) - 山大地纬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