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前身九江化纤1996年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首次发行1300万股A股并于同年12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3] - 2006年8月27日仁和集团竞拍获得九江化纤67.16%股权[3] - 2007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仁和集团[4] - 2007年1月11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993.8234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9993.823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14][15] - 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16]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65]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3]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3]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2]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8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8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章程另有规定除外)[91] - 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9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仁和药业(000650) -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