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一重(601106)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国一重中国一重(SH:601106)2025-10-13 09:46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一重或公司)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国一重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直 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