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600157) -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永泰能源永泰能源(SH:600157)2025-10-12 09:15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5] 选举产生 - 各专门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8][12][15] 任期规定 -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5][8][12][1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经全体同意可免通知,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8][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细则说明 - 细则与法规冲突时从其规定并随其修改[2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通过之日起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