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8389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 Teta 15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я 在 Un E S Fi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不对 公司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 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 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