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汉维科技汉维科技(BJ:836957)2025-08-26 16: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相关情况发生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交易所报备[7] - 应在申请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10]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重聘[13] 职责范围 - 董秘负责沟通联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工作[14][15]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董秘有权了解公司情况[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