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四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超六年[8]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定期会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9]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3]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5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5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3] - 董事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方式、议程等内容[40] - 董事会决议违法或章程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可免责[40][4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本规则所述“法律”有特定范围界定[45] - 本规则中“以上”等表述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7]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7] - 本规则由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48]
汉维科技(8369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