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2]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14]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区分自然人和法人[19]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报告标准为涉案金额等[21] 报告义务人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等[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事务[7] - 公司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6] - 十二个月内滚动委托理财和同类交易适用报告标准规则[16][17] 重大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停产、债务违约等[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关注[22] 股东相关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26]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28] 报告时间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24小时内递交资料[33] - 超交付期限未完成需定期报告进展[35]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变更包括公司名称等多方面[22] - 公司开展新业务等情形应及时报告[24] 报告程序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需经报告等程序[33] 定期报告 - 公司定期报告工作由董事会秘书总负责[38] 信息报送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指定联络人并经负责人审阅签字[38] 沟通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性披露信息[39] 责任追究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将被追责[4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