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汉维科技汉维科技(BJ:836957)2025-08-26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原则[5] 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6] 工作内容 - 包括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基本原则[11] 沟通方式 - 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6]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7] 工作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信息沟通、公共关系等八项[18] 信息披露 - 应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平台[19] 对外联系 - 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咨询电话专人接听,每季度公开答复和反馈信息[19] 重大事项 - 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说明会,董事长等责任人参加[20] 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4]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7] 活动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31]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32] 活动记录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后及时披露活动记录[32] 通知发布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34]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沟通[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7]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