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汉维科技汉维科技(BJ:836957)2025-08-26 16: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92][94]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7] - 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0] - 在符合《证券法》规定平台发布信息,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规定平台[10] 首次披露与进展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情况时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0]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的,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5]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3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6]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也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26] 特殊情况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披露相关专项说明文件[29]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按规定及时披露[3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4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及时披露[4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及时披露[47] 其他披露事项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披露相关情况[5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披露[61]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披露重大事项时报备档案[21]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保密,内幕交易担责[78] 内部管理与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首要负责人[70]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