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7,301,334.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7] 重大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重大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47]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4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4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8]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8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82]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原因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2][87]
汉维科技(83695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