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内部控制 - 审计公司对无锡鼎邦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4] -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7] - 截至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7]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净资产差错重大缺陷≥3%以上等[3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净资产差错重大缺陷≥3%以上等[33]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34]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4] 公司治理与架构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鼎邦及其子公司[19]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核心业务流程等,关注高风险领域[19] - 公司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等治理机构及相关议事规则[19] - 公司设置企管部、财务部等健全合理的组织机构[20] 风险管理与担保 - 公司每年定期对风险和机遇及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确认[22] - 公司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 其他 - 公司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27] - 公司注册资金8916万元[36]
无锡鼎邦(872931) - 内控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