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花溪科技花溪科技(BJ:872895)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2] 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公司应在相关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告[9] 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1] - 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考核工作[20] - 公司保证秘书参加后续培训[2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