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细则通过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7]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与公司审计机构举行一次会议[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作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5]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委员通过,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1/2时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