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门每年年末对公司财务进行专项审计[10] - 审计部门复核公司季报、半年报、年度财务报告[10] - 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0]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通知于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不事先通知[14] - 被审计组织或个人对正式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14] - 审计部门收到复议申请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执行复审[14]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7] - 未经董事会同意,审计档案不得泄露给其他组织或个人[17] 重大情况报告 - 审计部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需向北交所报告披露[19]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健全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1] - 审计人员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等可获表彰或奖励[21] - 审计部门可建议表彰奖励严格执行内控的组织或个人[21] - 揭发检举提供有效审计线索的组织或人员可获表彰或奖励[21] 违规追责 - 审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由董事会处分追责[22] - 拒绝拖延提供资料等行为的组织和个人由董事会处分追责[22]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与法律法规等冲突时以其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