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5日通知;不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通知时限[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7] 表决规则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于表决前提交[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方式[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审议,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9] 其他事项 - 可研究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9] - 应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设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