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创(8728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7]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7] - 会议审议通过且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7] 会议职责 - 未设提名等委员会时,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审查等提建议[8] - 可讨论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8] 表决与记录 - 一人一票,举手表决,需在审查意见记录签名[9] - 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事项[13]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会议定期召开,提供条件支持,承担费用[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