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创(8728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10]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具体负责人[5] 信息记录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填写知情人档案并由知情人确认[14] - 进行重大事项时除填档案还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7] - 股东等相关主体应配合制作进程备忘录[17]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6]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报备文件[19] - 收购报告书摘要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20] 保存期限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2] 违规处理 - 对知情人内幕交易等行为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9] 自查期间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自查期间为相关报告披露日前6个月或3个月[16][20] 保密措施 - 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签署保密协议或获保密承诺[27] 法律责任 - 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