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8397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6票同意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战略委员会职责 - 负责公司长期战略等重大事项研究建议及实施检查评估[10]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12] - 原则现场召开,必要可用视频等方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