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尔(836699) - 公司章程
海达尔海达尔(BJ:836699)2025-08-25 16:00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562.53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62.53万元,已发行股份均为普通股[8][12] - 发起设立时发行1000万股,朱全海、朱光达、陆斌武分别认购400万、300万、300万股[12]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3][3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16]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19]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可请求诉讼[23][24] 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2] - 交易满足5项标准之一且占比50%需股东会审议[32]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2][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需求,无重大支出安排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03]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