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扬科技(8366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2]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查聘任或解聘,聘任后公告并报备[11] - 聘任签保密协议,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9][11] - 辞职需书面报告,完成移交且披露后生效[12]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文档事项[13] - 空缺时及时指定代行人选,三个月内确定[12]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法担责[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16]